一、準備工作
(一)領取并熟悉接待計劃
1.向外聯或旅行社經理了解旅游團情況介紹及注意事項,領取《出境旅游行程表》(出境旅游團隊的最根本性文件)《中國公民出國旅游團隊名單表》。
2.了解出游國家或地區(qū)、出入境口岸和旅游線路等信息;了解接待社信息。
3.了解旅游團成員的職業(yè)、姓名、性別、年齡及旅游團中的重點旅游者、需特殊照顧的對象和旅游團的特殊要求等團員情況。
4.熟悉旅游行程。
(二)核對各種票據、表格和旅行證件
1.核對游客護照和團隊名單以及護照內簽證信息。《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的簽注有效期:對批準赴臺旅游的大陸居民簽發(fā)3個月有效一次前往臺灣的旅游簽注。對旅游團隊領隊,可根據需要,簽發(fā)1年有效多次前往臺灣的旅游簽注。
2.核對機票及行程。
3.核對出團名單表?!吨袊癯鰢糜螆F隊名單表》是由國務院行政部門統一印制的。經審核后的《名單表》不得增添人員。此表一式四聯,分為出境邊防檢查專用聯、入境邊防檢查專用聯、旅游行政部門審驗專用聯、旅行社自留專用聯。
4.檢查全團的預防接種情況。
5.準備多份境外住店分配名單。
(三)物質準備
1.準備好領隊證、已核對好的票據、證件和各種表格。
2.準備好機場稅款及團隊費用。
3.準備好社旗、社牌、胸牌、行李標簽等。
4.準備好國內外重要聯系單位的聯系電話、名片等。
5.個人生活用品、常用藥物和應急用品。
(四)知識準備
對目的地國家或地區(qū)的政治、歷史、文化、經濟、地理、宗教、民俗和主要景點相關知識進行學習,了解出入境及通關手續(xù)辦理程序。
(五)開好出團說明會
一般定于出團前1~7天內。說明會的內容有:
1.代表旅行社致歡迎詞辭(內容包括:表示歡迎,自我介紹,表明愿意為大家服務,期望游客配合,預祝旅游順利成功)。
2.向游客發(fā)放《出境旅游行程》《旅游服務質量評價表》和團隊標識。進行旅游行程說明,介紹出、入境手續(xù)與注意事項,出游目的地的旅游日程。
3.介紹旅游目的地國家(地區(qū))的基本情況、風俗習慣及相關法律。
4.告知外幣兌換與手續(xù)。告知游客在銀行、酒店、專門的找換行可以辦理貨幣兌換。用不完的貨幣可以憑兌換單據到指定的銀行或機構換回原來的貨幣。
5.公布分房名單。
6.向游客說明如遇不可抗力或不可控制因素可能造成組團社不能或不完全履約情況,取得客人理解。
說明會上領隊要注意的問題:
1.要體現出境旅游領隊的精神風貌。
2.要以禮貌語言亮相。
3.著重強調時間。
4.將自己的手機號告知游客。
二、出中國境服務
(一)團隊集合
1.領隊至少提前10分鐘到達集合地點,等候并認找游客。
2.集合后領隊應再次核對游客證件和簽證;發(fā)表簡短講話,告知登記、海關、邊防檢查等手續(xù),提醒游客注意事項并遵守目的地國家和地區(qū)法律。
(二)辦理海關申報
帶領旅游團出境時,領隊應指導游客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報單》,并向海關窗口提交,協助游客向海關交驗行李物品。免稅行李物品以游客自用數量為限。
(三)協助游客辦理乘機手續(xù)及行李托運
1.集體辦理乘機手續(xù)。領隊收齊本團游客的護照、機票到航空公司值機柜臺團隊窗口集體辦理乘機手續(xù)。
2.告知游客航空公司行李運送規(guī)定。
(1)計件免費行李。頭等艙每件重量不超過40千克、公務艙30千克,免費交運行李為兩件,每件三邊之和不得超過158厘米(62英寸);經濟和旅游折扣票價,每件行李重量不超過20千克,免費交付的行李為兩件,每件三邊之和不得超過158厘米(62英寸),兩件之和不超過273厘米(107英寸)。
(2)行李賠償:托運行李發(fā)生丟失或損壞,由航空公司負責賠償,賠償金額每千克不超過100元人民幣。如行李價值每千克低于100元時,按實際價值賠償。托運行李每千克價值超過人民幣100元時,可辦理行李聲明價值,航空公司收取相應的聲明價值附加費。每一旅客的行李聲明價值最高限額為人民幣8 000元。
3.認真清點值機人員歸還的護照、機票、登機牌、行李托運票據。將登機用機票、護照、登機牌發(fā)放給游客,領隊保管行李托運票證。
(四)通過衛(wèi)生檢疫
帶領游客在衛(wèi)生檢疫柜臺接受黃皮書查驗。黃皮書又叫《國際預防接種證書》,因封面是黃色而得名。黃皮書的有效期是按疾病種類劃分的,對于預防霍亂,黃皮書的有效期為自接種后6天起,6個月內有效。如前次接種不滿6個月又經復種,自復種之日起10年內有效。
(五)通過邊防檢查
1.組織游客填寫《邊防檢查出境登記卡》。
2.告知游客出示本人護照、機票、登機卡及《邊防檢查出境登記卡》,排隊接受檢查。
3.若旅游團是團體簽證或到免簽國家,領隊應出示《中國公民出國旅游團隊名單》、領隊證及團體簽證,所有游客按名單順序排隊通過檢查。
4.檢查完成后,由邊防人員將《邊防檢查出境登記卡》留下,護照蓋出入境驗訖章,連同機票、登機牌一并交還游客。
(六)登機前安全檢查
告知游客準備好本人護照、機票、登機卡交安檢員查驗,通過安檢。
三、入他國境服務
(一)通過衛(wèi)生檢疫
領隊應組織游客按各國要求出示黃皮書或填寫《健康申報表》接受檢查。
(二)辦理入境手續(xù)
向入境檢查人員提交護照、簽證、機票、入境卡以供查驗,有些入境官要求出示當地旅行社的接待計劃或行程表。領隊應告知游客入境柜臺前不能拍照,不能大聲喧嘩。如旅游團是另紙團體簽證,領隊應按要求到指定柜臺辦理。
入境官查驗無誤后,在護照上加蓋入境章,領隊人員應將護照、機票歸還游客。
(三)領取行李
1.行李認領
2.行李損壞或丟失
3.清點行李,無誤后前往海關處通關
(四)辦理海關入境
世界各國海關對外國游客或非當地居民的檢查方法分四種,分別為免驗、口頭申報、填寫海關申報單、填寫海關申報單并開箱檢查。前三種是比較常見的做法。
領隊應根據實際情況口頭回答海關詢問或上交海關申報單。提醒游客如海關需開箱查驗或搜身,應立即配合,不要發(fā)生爭執(zhí)。查驗通過,立即離開。
通關后,立即收取游客護照,由領隊統一保管。
(五)與接待社導游人員匯合
1.帶領游客在出口處舉社旗等候接待社導游。
2.與接待社導游匯合后,領隊應進行自我介紹,與接待社導游交換名片,互留電話。
3.告知接待社導游實到人數和旅游團情況,明確前往下榻飯店的時間、距離,與接待社導游約定核對、商定日程時間,轉達游客要求和建議。
4.上車前,領隊應清點人數和行李件數,提醒游客帶好行李及隨身物品。
四、境外游覽服務
(一)核對商定日程
1.告知當地導游人員旅游團情況及需照顧游客情況,以便及時安排用餐等事宜。
2.仔細核對計劃行程,接待社導游人員有時會對行程提出修改建議,出境旅游領隊應堅持“調整順序可以,減少項目不行”的原則,如有較大出入,應請對方立即與接待社核實,及時調整。如爭議得不到解決,領隊立即與國內組團社聯系。
(二)監(jiān)督當地導游人員落實旅游合同
1.安排游客入住,協助安排用餐,做好文明用餐提醒。
2.詳細了解每日行程安排,輔助接待社導游人員完成游覽計劃。
3.做好購物服務,介紹所在國家退稅規(guī)定,提醒游客保存購物發(fā)票,提醒游客防止上當受騙。
4.協助安排好觀看演出事宜,提醒游客觀看演出場所禁止照相、錄像、大聲喧嘩、進食等注意事項。
(三)維護旅游團內部團結,協調游客同當地導游關系,及時處理各種矛盾
(四)留意游客動向,保障游客安全
(五)保管好游客的護照、簽證和機票等票據
(六)如遇嚴重突發(fā)事件,及時妥善處理
1.如發(fā)生游客在境外滯留不歸的情況,領隊應及時向組團社和我國駐他國使領館報告,尋求幫助。
2.如發(fā)生游客境外意外死亡情況,領隊應及時報告組團社和我駐他國使領館,并通知家屬前來處理。對搶救經過報告、死亡診斷證明、死亡公證、遺物、遺體火化等事項的處理須死者家屬、使領館人員、領隊、全陪導游人員、地陪導游人員及有關單位人員在場。
五、離他國(地區(qū))境服務
(一)出境前準備
1.按國際慣例,接待導游人員至少提前72小時確認往返和聯程機票。并于離境前一天,再次與接待導游核實機票內容。
2.辦理離店手續(xù)。確定叫早時間,提醒并協助游客結清賬目,提醒游客帶好相關證件、物品,清點行李。
3.向接待旅行社、導游及司機表示感謝。
(二)辦理乘機、離境手續(xù)
1.辦理乘機手續(xù)
2.購買離境機場稅
3.辦理離境手續(xù)
(1)填寫出境卡
(2)與接待導游道別,并對接待工作表示感謝
(3)通過離境邊檢
領隊應組織游客向離境官交驗護照、機票、登記卡等。查驗無誤,離境官在護照上蓋離境章或在簽證處蓋“USED”(已使用)印章,領隊將所有物品歸還游客,完成離境手續(xù)。
4.辦理海關手續(xù)
(1)領隊應了解該國出境攜帶物品規(guī)定,告知并指導游客填寫海關申報單。無申報物品游客不需填寫。
(2)配合海關檢查。
5.辦理購物退稅手續(xù)
不同國家的機場在辦理退稅手續(xù)的程序上有所差別。領隊應弄清楚后告知游客。帶領辦理購物退稅手續(xù)的游客到海關退稅處,出示申請退稅的物品和發(fā)票,海關人員在免稅購物支票上蓋章后,游客再到離境處的退稅臺取回退還的費用。
6.引導游客登機
領隊應聽清機場廣播的相關內容,及時點清人數,及早到機閘口等候登機,以免誤機。
六、入中國境服務
(一)接受檢驗檢疫
領隊應組織游客上交《入境健康檢疫申明卡》,配合檢察人員進行體溫檢測。
(二)接受邊防檢查
組織游客排隊在邊檢柜臺交驗護照、登機牌,接受邊防檢查,核準蓋章后退還游客。
(三)領取行李
領隊帶領旅游團到行李轉盤處領取各自行李。若有遺失或損壞,及時與工作人員聯系處理。
(四)接受海關檢查
游客如有需申報物品,需填寫海關申報單交海關交驗。出境時攜帶自用攝像機、照相機、收錄機、電腦等物品的,應出示出境時所填寫申報單。當游客發(fā)現自己的行李遺失后,出境旅游領隊應協助游客到機場行李值班室登記。通常在查找21天后還無下落,就應由航空公司負責賠償。
(五)將游客送至指定地點,致歡送辭并與游客道別。
七、后續(xù)工作
(一)處理游客委托、投訴等遺留問題
(二)歸還向旅行社所借物品并報賬
(三)填寫《領隊日志》